特定買賣主體(台股語境多指三大法人)在一段期間內買進與賣出金額的差額,買進大於賣出為買超,反之為賣超,是觀察資金流向最直接的指標。
證券自營商以自有資金在股市交易,分為自行買賣與避險兩類,是三大法人中資金量級最小但週轉最快的一群。
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的簡稱,是三大法人之一,代表國內基金業者集合大眾資金投入股市的機構買盤。
在台灣股市中由境外機構投資人與陸資組成的買賣主體,合計持股市值約占台股總市值四成以上,是三大法人中資金量級最大的一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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